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1、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
2、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3、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
4、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协调县政府各部门间的工作关系,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5、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落实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县政府文件与会议精神,以及县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的情 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6、督促检查与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的政务公开工作。
7、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
8、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9、收集、整理、传递政务信息,为县政府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的业务指导工作。
10、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决议的情况。
11、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和由县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12、负责县政府机关大院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和有关接待工作。
13、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城管办、外事侨务办、人民防空办、旅游局;为主管理县信访局;归口管理县粮食局、统计局;负责无线电管理事务。
附:归口管理单位
桃源县旅游服务中心\桃源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经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桃源县人民政府政务中心\桃源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湖南六九0三单位\桃源县地震局\桃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桃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湖南省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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