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源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桃源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情况。遵循党中央和国务院制定的方针、政策负责管理、指导、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在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方面的涉台事务。
2、对名部门、各乡镇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对强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制定涉台事务的有关政策、规定。
3、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县对台工作;研究台湾形势、两岸关系发展方向,结合我县对台工作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草拟地方涉台法规和有关规定;指导全县对台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工作以及桃台两地文化、学术、科技、体育、卫生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协调并参与处理在我县发生的台商投诉案。
5、负责对台宣传、涉台教育工作,管理来桃的台湾记者采访活动。
6、做好对台湾上层人士的联络的接待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来桃台湾同胞的接待、管理工作;联系和指导县台联会工作;处理在我县发生的重大涉台事件。
7、负责县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台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归口管理单位
桃源县桃源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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