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卫生局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地方性卫生工作的措施和规定,研究提出卫生事业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监督实施国家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
2、研究提出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指导卫生规划的实施。
3、实施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4、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落实国家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
5、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
6、依法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7、研究拟定全县重点医学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点医药卫生科研课题的协作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
8、依法监督管理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监督实施食品、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并负责认证工作。
9、组织实施国家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和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10、贯彻执行中西医并重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实现中医药现代化。
11、拟定全县爱国卫生和农村改水改厕工作规划、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开展创建卫生县城、卫生镇、卫生村和创建省、市、县级文明卫生单位工作;负责管理全县除“四害”工作。
12、组织调度全县卫生技术力量,协助乡镇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
13、管理县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局直属事业单位。
1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归口管理单位
桃源县中医药管理站\桃源县医疗器械维修管理所\桃源县妇幼保健院\桃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桃源县红十字会医院\桃源县中医院\桃源县人民医院\桃源县第二人民医院\桃源县第三人民医院\桃源县枫树血吸虫病防治站\桃源县陬市血吸虫病防治站\桃源县架桥血吸虫病防治站\桃源县盘塘血吸虫病防治站\桃源县马宗岭血吸虫病防治站\桃源县红十字会办公室\桃源县卫生监督所\桃源县盘塘、理公港、龙潭、剪市、三阳港、茶庵铺、桃花源七个中心卫生院\桃源县30个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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