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规定;协助有关部门制订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2、研究和实施我县人口发展战略及人口发展规划;根据省、市、县政府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制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县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3、组织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制订并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规划。
4、组织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5、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促进生殖健康产业的发展;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质量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对计划生育药具零售及保健用品市场进行监督与管理。
6、制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性、公益性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7、编报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与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审计监督工作。
8、制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9、指导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归口管理单位
桃源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桃源县计划生育协会\桃源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执法监察大队\桃源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桃源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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