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工业发展局主要职责
1、围绕推进全县工业化进程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县工业经济,指导、协调和服务各种经济成份、各种规模类型的工业企业;研究拟订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指导国有企业管理工作。
2、负责全县工业系统日常经济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研究提出工业系统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建议;指导企业扭亏增盈工作。
3、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配套政策,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结构调整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全县工业结构调整,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联系工业领域社会中介组织。
4、负责对相关经济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全县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规范企业行为;负责做好本系统维护稳定工作。
5、组织拟订生产与科技结合、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下达和实施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及消化吸收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推广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品牌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负责管理地方审批、核准和登记备案的技术改造项目(含利用外资改造现有企业项目),并组织实施;研究和规划全县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
6、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工作;抓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的建设;拟定重点扶持中小企业项目及资金投入方向政策,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7、研究拟订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拟订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工作;制订循环经济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和工业环境保护。
8、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与铁路、公路、航空、水运、邮政通信有关的重大问题;协调煤炭、电力、运输和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负责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物资、外贸货运的运输调度和协调工作。
9、归口管理县冶煤化工行业、散装水泥、墙体材料革新、能源利用监测工作。研究拟订机电、建材、轻工、纺织、包装、室内装饰业、电力工业(含水电)、医药、食品等行业的规划和行业发展措施,实施行业管理。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10、负责全县工业系统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指导本系统党组织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