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教育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意见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3、统筹管理本县教育经费和上级对我县的教育拨款;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入的政策规定;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指导编制并负责汇总上报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
4、管理全县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特殊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专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扫除文盲、社会力量办学、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协调指导全县有关教育工作和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按规定承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县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工作。
5、管理全县教育事业单位;领导和指导直属单位和县属学校党的建设、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协助乡镇党委抓好乡镇中小学的党建工作;协助考察、管理县属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负责县属中学二层骨干、其他县属学校和乡镇联校、中学、中心小学领导班子和正副校长的考核、管理、任免、思想教育及有关培训工作。
6、规划和指导全县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组织指导教育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
7、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8、主管全县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教育系统有关劳动工资、人事管理方面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并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管理全县教师奖励、录用审核、职务评审、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及教师调配、劳动工资、考核、教师退休、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协助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中小学编制。
9、统筹管理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和选招飞行学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中小学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管理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按有关规定管理择业期内普通大中专毕业生档案。
10、负责指导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及电教仪器装备、图书装备、图书馆室建设工作。
11、归口管理全县教师奖励基金会工作;指导与教育有关的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12、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及发布工作。
13、负责教育系统信息技术教育、校校通工程和校园网络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
14、负责教育系统内的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15、归口管理和指导全县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的管理、改革工作和推广普通话工作。
16、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归口管理单位
桃源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桃源县教育审计室\桃源县教学仪器站\桃源县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桃源县教育科学研究室\桃源县教师进修学校\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常德分校桃源县工作站\桃源县实验幼儿园\桃源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桃源县职业中学)\常德市桃源特殊教育学校\桃源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桃源县漳江小学\桃源县第一、二、三、四、七、八、九、十中学、桃源县40个乡镇中学、中心学校\桃源县实验学校(属桃源县教师进修学校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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