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统计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省、市统
计调查任务;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2、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规划;研究制订全县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和拟定统计标准,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
3、指导和协调全县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性的县情、县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审核县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
4、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制订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县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检查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咨询。
5、核定、管理、公布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
6、建立健全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基层单位进行统计基础建设。
7、管理农村经济调查队,组织协调全县农村经济调查工作。
8、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和统计干部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审有关工作。
附:归口管理单位
桃源县农村经济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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