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总工会主要职责
1、健全本县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的工会组织,发展工会会员,推进工运事业发展。
2、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的劳动权益,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3、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本单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的主人翁地位。
4、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积极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技术革新活动,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5、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科学、文化、技术教育,培养“四有”职工队伍。
附:归口管理单位
桃源县总工会工人文化宫\桃源县总工会职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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