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政策,负责拟定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方案;负责编制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承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事务。
2、负责县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单位征缴比例的确定和计算工作;根据参保单位性质负责核定其参保条件,审定其平均缴费基数;负责核定参保人员有效身份,审核其档案和工资情况,审定个人缴费基数。
3、负责县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个人断档补缴养老保险基金工作;负责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帐户,审核个人帐户的资金情况,按时发放个人帐户卡;负责参保人员异动后的养老保险基金转移额的计算。
4、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参保职工个人帐户管理,办理职工参保、停保、续保转移手续。
5、承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清欠。
6、负责县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已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工作,负责核定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有效身份,审核其档案,审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发放标准和数额。
7、负责挂靠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国有民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工作;负责核定其有效身份,审定征缴基数,审定其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发放标准和数额。
8、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运营和稽核。
9、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年检年审工作。
10、负责审定县直改制、破产、置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条件和养老保险金的清偿工作。
11、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统计汇总,进行业务软件系统开发,网络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12、承担县委、县政府以及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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