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工伤保险处主要职责
1、依法征收规定范围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定期公布全县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核查规定范围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个人基本情况及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3、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和信息系统管理。
4、按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工作。
5、按规定核定规定范围用人单位参保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6、为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7、根据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向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调整单位缴费率的建议。
8、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劳动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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