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源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向县委反映统一战线工作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
3、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5、负责同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党外候选人的提名;负责同级政协委员、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党外人选的提名和全部建议名单的汇总工作;负责同级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中党外干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
6、调查研究并反映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8、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工作,领导和管理县台湾同胞联谊会的工作。
9、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台方针、政策和各项涉台法律、法规,归口管理涉台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县的对台工作;做好台胞接待,对台宣传,涉台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
10、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法规,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协调、落实对少数民族和民族乡与民族聚居区的优惠政策;联系宗教界上层人士;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依法保护公民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协助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问题;指导全县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年检和宗教人员的认定备案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审查涉及宗教政策的文章、材料、书刊及音像制品;指导、帮助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抵制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活动,行使宗教行政执法职能,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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