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明年全部实行岗位管理 青岛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经已正式启动,岗位将分三大类进行管理
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换,用人自主权扩大
昨天(10月17日),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在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工作已于近日正式启动,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范围要求,全市除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外,凡列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均须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明年全市事业单位将全部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换。
据介绍,这次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不是单纯的人事制度改革,而是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紧密结合的。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岗位与岗位工资一一对应,岗位设置、岗位聘用与工资待遇紧密结合在一起。实施岗位设置管理,也与目前正在推行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紧密相关,加强岗位管理,规范岗位设置,按照核准的岗位数量、类别、等级和岗位任职条件聘用人员,是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的要求,也是事业单位实现因事设岗、按岗聘用、公开竞争、合同管理改革目标的关键所在。
事业单位岗位分三类管理
“原来,事业单位中只设有专业技术类岗位,现在,进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之后,事业单位岗位将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市人事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则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主要依靠专业技术和知识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岗位总量的50%;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服务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此外,市人事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岗位设置等级更加细化
“此前事业单位岗位等级并没有进行细化管理,比如,原来的专业技术岗位只分出了高、中、初三个等级。”市人事局相关负责人说道,“而岗位设置管理改革之后,将根据岗位性质、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划分通用的岗位等级。”
据了解,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则不分等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在制度设计中,我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4~10级,分别对应厅级副职到办事员7个等级;专业技术岗位13个等级是在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框架内划分的,为解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台阶过少、平台过大的问题创造了条件;工勤技能岗位中技术工设5个等级,普通工不分等级,与现行的工人技术等级情况基本一致。并且,“这次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并不是单纯的人事制度改革,而是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紧密结合的。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岗位与岗位工资一一对应,岗位设置、岗位聘用是与工资待遇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市人事局相关负责人说道。
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将扩大
“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的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下一步将进行有关单位的业务培训,到明年,全市事业单位将全部实行岗位管理。到时候,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将更加灵活,用人自主权将更大,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和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自主聘用人员,体现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市人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该负责人还指出,岗位设置完成后,要按照核准的岗位数和设置的具体岗位,认真搞好岗位聘用工作。首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结构比例,防止突击聘用人员,突击晋升职务。现有人员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和岗位数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步到位。现有人员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和岗位数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在未调整到规定的结构比例之前,不得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数新聘人员。(记者 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