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源县委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执行。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3、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4、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锐意改革,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7、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好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8、组织与协助党的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系统领导班子、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
附:归口管理单位
中共桃源县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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