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10-23 访问次数:1057 信息来源: 【字体: 小 大】
关于明确桃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费形式的批复
2006年3月7日
本网讯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2000]78号和湖南省财政厅、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卫生厅(湘财社字[2000]22号)文件精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政府履行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部门,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经研究,同意明确桃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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