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水利局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和省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水利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县和跨乡镇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制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发布全县水资源信息。
3、按照国家和省市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不同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意见。
4、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协调并处理全县的水事纠纷。
5、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全县溪、河及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6、指导城市防洪;负责全县防洪工程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7、负责全县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
8、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节水灌溉和农村饮水工作。
9、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订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10、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水库、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安全监管。
11、拟定县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水利行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和监管;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各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12、负责县水利行业的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
13、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归口管理单位
桃源县防洪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桃源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桃源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桃源县戈尔潭水库管理所\桃源县田河水库管理所\桃源县木塘垸修防委员会\桃源县白洋河水轮泵管理站\桃源县小水电管理站(桃源县机电管理站)\桃源县水政监察大队\桃源县水利综合经营管理站\桃源县漳江垸水利管理委员会\桃源县两河口水库管理所\桃源县王家湾水库管理所\桃源县西溪水库管理所\桃源县九龙水库管理所\桃源县马井电力排灌站\桃源县西溪电力排灌站\桃源县车湖垸修防委员会\桃源县陬溪垸修防委员会\桃源县三里溪水库管理所\桃源县桃花源供水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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