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桃源县粮食局机关内设机构的批复
2006年6月6日
本网讯 根据国务院(国发[2004]17号)、《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5]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县粮食局机关内设机构作如下调整:
一、将计划购销股与储备储藏股合并,成立调控股,加挂县军粮供应管理站的牌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粮食总量平衡中长期规划,组织做好政府委托的粮食收购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工作;负责建立市场监测预警机制,拟制并组织实施粮食应急保障预案,完善军粮供应机制;负责及时发布粮食生产、收购、销售、消费、价格等信息;负责协调发展粮食产区与销区之间的粮食购销协作关系,承担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制订和实施储备粮总量规模、布局、收购和管理方案,组织实施各级储备粮的轮换,指导粮食安全储存;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局域网的规划、运转和管理工作。
二、办公室不再加挂法制股牌子,将办公室原兼负的法制工作分离出来,成立政策法规股。其主要职责是:指导粮食行业法制工作,组织开展政策法规问题的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普法、粮食系统法规宣传教育纲要和培训规划,负责规范性公文的审核,指导实施粮食收购许可工作,受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其它内设机构和职责职能仍按桃政办发[2002]35号文件执行。
四、以上内设机构调整后,局机关编制和股级职数仍保持原核定的数额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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