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桃源县粮食局所属二级事业单位机构调整的批复
2006年6月6日
本网讯 根据国务院(国发[2004]17号)、《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5]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县粮食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作如下调整:
一、桃源县粮食局稽查队更名为桃源县粮食行政执法大队(简称县粮食执法大队),股级。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监督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文件的贯彻落实;对社会粮食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粮食经营活动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承担区域内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核、办证、年检工作。
二、桃源县粮食企业生产经营指导办公室更名为桃源县粮油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简称县粮油质量监管办),股级。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粮油质量标准化工作,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发布质量监督检测公告;负责制订粮食质量检测检验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粮食经营者执行粮食仓储、运输中的技术规范;负责制订粮食质量和卫生监督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粮食收购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负责粮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粮食质量争议的仲裁检验;负责组织培训考核检验人员,推行持证上岗。原承担的粮食企业生产经营指导职能划入县粮食行业发展指导站,有关军粮供应管理职能划入县粮食局调控股。
三、桃源县粮食行业发展指导站(简称县粮食行业发展指导站),股级。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粮食产业政策制订并组织实施粮食流通产业布局和行业发展规划;指导、服务粮食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研究制订并实施粮食产业经营、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和粮食企业市场化发展战略计划;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重点项目的立项审查、申报和验收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粮食行业的安全生产,组织指导开展对外经贸、科技发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推广及行业名优产品的评审、推荐管理工作,承担粮食工业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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