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地震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制订防震减灾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有关地方规章,监督检查本辖区内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
3、管理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制定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和管理地震群测网点,负责提出全县地震趋势意见。
4、承担热市台断层活动监测工作,负责地震前兆信息的检测、分析和传递,处理地震事件和其他有关自然灾害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5、会同有关部门和协助政府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综合防御措施,检查并监督其落实。承担县防震减灾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的职责,负责震情速报和灾情速报;管理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6、管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参与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计的评估,指导和监督重大工程以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
7、管理地震烈度和地震动参数区划以及震害预测工作;制定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城镇、经济开发区以及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资格审查、认证和任务登记;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地震次生灾害的防灾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9、推进地震科技进步,组织管理地震科学技术研究、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地震科技工作与交流。
10、承担县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