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工作规则、工作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级管理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注册、核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证》。
3、依法保护全县核准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与登记事项有关的合法权益,协助事业单位办理有关事宜。
4、负责监督检查全县事业单位落实登记法规、规章的情况,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和统计制度,依法查处事业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5、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6、组织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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