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农村经营管理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农村经营管理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我县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意见,检查监督农村经营管理政策的贯彻执行。
2、指导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工作,组织和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与“四荒”资源(荒山、荒水、荒坡、荒滩)使用权流转以及农村承包合同的签订、鉴证、履行、变更、纠纷调解与仲裁及合同档案管理。
3、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
4、负责宣传减轻农民负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监督乡统筹、村提留和劳务的提取、管理和使用,会同法制部门审核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编制农民负担预决算方案,会同财政、计划物价部门审核涉及农民的集资、收费项目,监测农民负担情况,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负责信访接待,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负案件。
5、负责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等农村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体系的统计工作。
6、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专业协会组织建设。
7、参与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8、负责农经体系和乡、村两级农经队伍建设,培训乡、村农经业务骨干,评定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技术职称,负责本局的组织,政工和两个文明建设工作。
附:归口管理单位
桃源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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