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桃源县委员会主要职责
1、行使中共桃源县委赋予的领导全县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县性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参与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的实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协助县委、县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3、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研究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预防青少年犯罪。
4、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5、在全县经济建设中,组织和带领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6、协助各级党组织管理团的干部,负责办理直属单位团组织和团干部的审批手续;指导各级团组织做好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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