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发展改革物价局所属有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
2006年3月24日
本网讯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现就桃源县发展改革物价局所属有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问题批复如下:
一、新设机构
(一)成立桃源县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以工代赈办)。为你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全县以工代赈项目的管理和规划、论证及设计审查、编制、申报、下达以工代赈年度工程计划及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建立以工代赈项目库;(3)负责以工代赈工程质量,组织工程验收;(4)负责编制和实施退耕还林、荒山育林计划审报工作。
(二)成立桃源县第三产业发展办公室(简称县三产办)。为你局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研究提出全县第三产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县第三产业发展规划,预测分析第三产业发展的趋势,组织研究第三产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2)提出第三产业及主要行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制订全县第三产业发展指导目标,安排省拨、市拨第三产业引导资金,衔接平衡第三产业与第一、第二产业的协调发展;(3)承担县第三产业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成立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与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简称县重点办)。为你局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编制、申报和安排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争取建设投资;(2)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调度与协调;(3)会同有关部门及重点建设项目单位做好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评估及前期工作;(4)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评价工作,负责提出和实施稽察工作计划和稽察报告的审核、上报及整改通知的下达,负责重大项目稽察意见和信息的综合处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及时通报反馈,研究制订稽察工作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负责稽察特派员的管理和培训。
二、调整明确有关单位经费形式
(一)根据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策性法规要求,县价格认证中心的职能调整为从事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的监督管理,其经费形式由原来的差额拨款变更为财政全额拨款。其单位性质、人员编制、隶属关系均维持原状不变。
(二)明确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公室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其单位性质、人员编制、隶属关系均维持原状不变。
三、撤销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拍卖行业属社会中介机构,据此,撤销“桃源县拍卖行”机构,原核定给该单位的3名事业编制全部收回,其在编人员由你局在所属事业单位编内调剂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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