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文昌中学三定
2006年12月15日
本网讯 根据中共桃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桃源县文昌中学的批复》,桃源县文昌中学是隶属县教育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初级中学的教育教学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依靠教职工,保证学校的社会主义方向,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学,确保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
(三)根据学校规模,编制标准、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设置学校管理的组织机构,选任各层次的骨干,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四)组织德育工作。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会同党的组织建设精干得力的德育工作队伍,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
(五)组织教学工作。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遵循教学规律组织教学,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系统,搞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教学第一线,正确指导教学进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六)组织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妥善处理“五育”之间的关系,保证学校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生动活泼,确有成效地开展。
(七)组织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抓好教师队伍建设,注重培养青年教师,组织教师进修,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八)组织总务工作。贯彻勤俭办学原则,坚持总务工作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方向,关心师生生活,保护师生健康,严格管理校产和财务,搞好校园建设,努力开展勤工俭学活动,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福利。努力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协调、处理公共关系。
(九)民主管理学校,学校的重要问题决策前,征求党组织的意见,听取教代会的意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县文昌中学内设4个职能股室: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根据湘政办发[2002]44号文件精神,结合该校学生人数实际,本着从紧定编的原则,核定县文昌中学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名,其中校长1名(副科级),副校长4名(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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