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桃源县乡镇企业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并提出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政策意见和有关法规草案意见,检查监督农村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2、研究全县农村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农口和支农部门的工作;掌握、反映农业、农民和农村工作动态与信息,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3、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包括农村的生产、流通、分配体制,农业投入与劳动力管理和小城镇体制)的意见;指导和协调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4、指导、协调全县农村能源建设;配合有关部门作好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5、负责全县农业产业化建设及龙头企业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农村大户的培育扶持和评选奖励工作;协调科教兴农及指导农科教相结合工作;协调指导农村招商引资、外经外贸、农产品流通和农村经济信息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农民素质教育、农村小康建设、农业劳动模范管理和农民体协工作;参与农村小城镇规范和建设的有关工作。
7、管理县移民开发局和县农村经营管理局。
县乡镇企业局改在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牌后,增加以下职能职责: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湖南省发展乡镇企业若干规定》,负责对全县乡镇企业(不含工业企业,下同)进行规划和指导,依照有关政策和法律维护乡镇企业合法权益。
2、研究提出全县农产品加工发展规划,负责做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产品加工小区建设的规划、指导、协调、扶持和服务;负责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培植、认定和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初审及申报工作。
3、依据国家产业政策,指导全县乡镇企业进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
4、组织指导乡镇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负责乡镇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工作。
5、会同财政局部门监督管理农业产业化财政贴息资金。指导乡镇企业经营管理、财务会计、内部审计、资产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乡镇企业(含工业企业)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为乡镇企业提供融资、技术、人才、培训、信息、创业等服务工作。
附:归口管理机构
桃源县农民教育办公室(湖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桃源分校)\湖南桃花源茶叶集团\桃源县农村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桃源县移民开发局\桃源县竹园水库管理处\桃源县农村经营管理局\桃源县黄石水库管理处\桃源县黄石水库灌区管理所(隶属县黄石水库管理处管理)\桃源县乡镇企业培训中心(隶属桃源县乡镇企业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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