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桃源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局的通知
2006年12月5日
本网讯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和财务收支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02]23号)精神,我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桃源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及相关管理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报省财政厅备案。有鉴于此,经研究并报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常编办[2006]219号文件批复,成立桃源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局,为隶属县财政局管理的具有行政职能的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原桃源县会计核算中心的职能和原核定的30名事业编制及其在编人员整体转入该局。桃源县会计核算中心机构予以撤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