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 143072501165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桃源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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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桃源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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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地方金融发展,维护地方金融稳定。负责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负责联系驻桃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协助驻桃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并组织目标考核;做好防范化解和有效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地方金融市场的重大突发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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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桃源县漳江镇漳江南路0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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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军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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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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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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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桃源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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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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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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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4 |
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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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桃源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公益 |
从业人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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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我单位今年以来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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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14年度,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大信贷投放。2014年全县各金融机构实现存款余额207.85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6.72%,全年存款净增长29.7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70.35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9.24%,全年贷款净增长11.35亿元;存款净增长、贷款净增长均居全市第二名。实现各类保费收入3.5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5%,各类保费支出达2.2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8%。和兴小额贷款公司共发放贷款201笔,累计放贷9300.8万元。 (二)、协助企业融资。今年来,县金融办和县内各金融机构以践行“百千万”工程和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引领,通过优化服务、简化流程,创新方式、政银合作,主动对接、深入走访,积极为企业融资牵线搭桥,着力推动全县实体经济发展,有力缓解了全县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全年共深入走访中小微企业45家、农民合作专业社6家。截止到12月底,县内各金融机构共发放支持中小企业贷款13.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5%。其中信用联社共支持中小微企业26家,发放贷款5.9亿元;邮储银行共支持中小微企业20家,发放贷款0.93亿元;长沙银行共支持中小微企业14家,发放贷款1.3亿元。获得信贷支持的企业共90家,其中规模企业29家。共发放支持三农发展贷款40.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8%。支持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的贷款占到全县信贷投放总量的78.9%。财鑫担保公司桃源分公司为县内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38笔,共发放担保金额3.24亿元。 (三)、深化金融改革。一是为鼓励县内各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提高县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实施了县直单位基本账户开户与各金融机构对县域经济的贡献大小实行挂钩改革。同时,根据2013年度县域金融机构考核结果,对县内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进行了调整,新增了建设银行、长沙银行和信用联社3家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二是借助全省特色县域经济农产品加工重点县项目资金,启动了政府控股的桃源县中小微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筹建前期工作。三是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启动了县农村信用联社改革成农村商业银行工作,并完成了工作方案制定、工作班子组建、涉政贷款甄别方案座谈等前期工作。 (四)、维护金融稳定。成立了由分管金融工作副县长为组长,县金融办、人民银行桃源支行、县工商局、县公安局等20个单位为成员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我县民间金融风险的管控,重点开展了两项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全县非法集资隐患大排查。共清理自查一般企业75家,定期监测、排查投融资类公司28家,清理拆除涉嫌非法集资的广告资讯信息105条。组织县公安局与县内注册的重点投融资公司签订了禁止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公开承诺书,对全县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二是积极开展预防非法集资大宣传。5月份组织县打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了“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集中在县总工会广场开展大型非法集资宣传展活动3次,发放传单(册)近万份。同时,我办还通过县电视台、大型户外广告长期播放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宣传片,有效提高了广大民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有力维护了全县金融秩序的稳定。 二、取得的主要效益 (一)社会效益:认真履行对金融机构的协调服务、协助监管等职能,引导金融机构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全县金融产业得到健康发展,全县金融秩序稳定。 (二)经济效益:2014年全县各金融机构实现存款余额207.85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6.72%,全年存款净增长29.7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70.35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9.24%,全年贷款净增长11.35亿元;存款净增长、贷款净增长均居全市第二名。实现各类保费收入3.5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5%,各类保费支出达2.2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8%。和兴小额贷款公司共发放贷款201笔,累计放贷9300.8万元。 三、下步打算。(一)继续加大信贷投放,让金融更好地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二)稳步推进金融改革,努力激发县域金融机构发展活力。(三)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积极引导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努力促进经济金融健康协调发展。(五)强化民间金融监管,深入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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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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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今年没有涉及诉讼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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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今年没有接受捐赠资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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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徐海英 联系电话:0736-6639123 报送日期:2015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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