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不到位的事业单位情况分析与我们登记机关的管理对策
九江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方敏
事业单位年度检验,是指事业单位法人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每年度在法定的时限内,分别向登记管理机关和审批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条例》情况的一项法定制度。在最近发布的《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5]15号)中,再次强调“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条例和本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因此,事业单位年度检验既是一项法定制度,又是一个严肃的行政执法过程,同时具有强制性、时限性、真实性、连续性的四个特点。
登记管理机关通过年度报告制度,可以实现对事业单位的动态管理,可以连续地、全面地了解事业单位的活动情况、生存状态和发展趋势,从而为及时调整某些事业单位以及从整体上调整事业单位的布局,进一步实现对事业单位的“跟踪”管理和动态管理,创造有利条件。
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年检是其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特别是今年实施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和网上年检工作以来,对年检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通过这几年的工作实际,我们发现尽管现在的工作力度比以前大大提高,但也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如不能如期送达年检报告书,不能提供有关年检数据资料或有些相关材料不能反映出真实情况等。通过综合分析和归纳整理,我们发现事业单位年检不到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度检验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报告制度,是为了更有效地实施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使监督管理的内容、程序等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法定化,它既是实现登记目的的必然手段和要求,也是实现事业单位动态管理的需要,更有利于促进事业单位的自我约束。
但实际上,部分事业单位对登记与年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事业单位认为是否进行法人登记和年度检验对其参与社会管理和经营活动没有影响;有的是经费没有完全独立,不具备完全民事责任,认为登记和年检没有实际意义。
2、年度检验时间安排上不够合理。
根据《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条例和本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这段时间,一是正值春节长假,工作衔接有个过程;二是各级政府、各个部门都要安排新的一年工作,工作性会议较多;三是领导任职、人员换岗等原因造成人员流动频繁等,这些因素造成事业单位没有时间、人力及时办理年检手续。
3、法人年检所需材料繁多,手续相对繁杂,导致了部分单位在时限上不能及时到位。
年度检验一是指标数据多,年度检验内容分为16个大的方面,仅年度报告书要求填写的指标数据就有32项,若有法人变更等事项的则须加填45项,正式表格3套计9张;二是所需材料多,年检、法人变更必须同时提交八大方面的书面材料,牵扯方面多,比如市里直管的事业单位,举办单位必须加盖市政府的章子,但是碰到领导出差等原因不在家,年检工作因为没有举办单位公章只有耽误下来。
4、部分事业单位没有独立,未能真正成为市场主体。
现在有相当一部分事业单位依附于行政机关,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一方面社会事物管理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离不开这些事业单位,政府不能将其撤销,行政机关需要其代行职能;另一方面,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其主管部门不让其财务独立,使得这些事业单位不具备真正的法人资格。这些事业单位是否进行年检,由主管部门决定,即使进行年检,合格不合格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也很难衡量,这又是造成年检难以到位的原因之一。这方面尤其在乡镇站所表现突出。
5、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能否做好,除了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外,行业部门的分管领导以及负责登记工作的具体经办人,认识上是否到位,责任心的强弱,直接决定着该系统事业单位登记方面的工作进度与工作质量。在年检过程中,我们深深感到同样是下发文件,同样是布置任务,同样的时间要求,结果却大不相同。
基于对以上造成事业单位年检不到位的原因分析,作为登记管理机关,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第一、广泛宣传提升认识,夯实登记工作基础。
必要的形式是为一定的内容服务的,一切工作必须从舆论宣传入手。要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和年检工作,包括现在的网上登记工作,宣传是否到位是决定工作能否成功的先决条件。因此,我们必须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工具和媒体,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开展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的作用,从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创造良好的外部氛围。
登记管理机关应该针对较大系统的分管领导和负责登记工作的承办人,特别是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具体经办人,根据动态更换情况,要进行不间断的专业培训,端正思想,反复强调,加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使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的目的、意义与作用,成为人们基本的法律常识,并推动目前正在试行的网上年检的工作进程。
第二、合理分配年检时间,采取多种方法解决。
事业单位年检的时间必须在一个年度结束并且年终资金报表出来后才能进行,而此时正值春节前后,因此真正能进行年检工作的时间只有2个月左右时间。想要在这种时间紧、工作杂的环境下完成年检工作,需要我们登记管理机关合理分配年检时间,并且采取多种方法才能保证能够按时顺利年检到位。
首先,要提早进行打算,要提前下文通知,要从整体上把握年检工作进度,可以将事业单位按照系统分类,安排固定的时间段进行年检。对于某些安排好的主管部门,可以预约时间上门对其下属事业单位进行年检,提高办事效率。其次,除了下发年检文件和电话催办以外,还可以采取传真、邮件、发函(催办书)或上门催办等方法进行提醒和督促年检,对确有意外原因造成无法年检的,可以酌情给予时间进行补检,但不能不检。最后,对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要让他们充分利用目前试行的网上登记系统,进行网上提交,这样既可以节约工作成本又可以加快工作进度。
第三、完善规范登记行为,简化年检办事程序。
正如前面所说,事业单位年检所需的材料和手续相对繁杂,牵扯面较广,这是导致年检不到位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开展网上登记和年检后,办事程序更加复杂,登记管理机关工作强度更大。因此,对于年检所必需提交的年度报告书和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予以保留,其它在初始登记时已经提交而又没有发生变化的材料可以不必重新提交。同时简化年度报告书上的填写项目,必备登记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可制定统一的格式文本下发填写。这样,可以节省事业单位的工作时间和精力,同时提高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四、坚定事业单位改革发展方向,使之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
事业单位确实存在一部分没有完全独立的情况,这也是造成年检不到位的原因之一。因此登记机关一是要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要本着有利于事业单位发展的态度,把附属于机关中的事业单位分离出来,实行独立核算,使之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主体。二是对那些条件确实暂不成熟又一下无法分离的,可要求其根据该单位经费收支情况,从机关总报表中概算统计,单独填报会计报表,逐步创造条件向财务独立过渡。三是对那些条件成熟而主管部门又不愿其分离登记的,可以根据《条例》等现行政策法规,督促其配合完成工作。
第五、强化部门协调沟通,形成合力开展年检。
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工作,仅仅靠登记机关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我们要大力宣传和严格执行国家十五部委《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与使用法人证书的后续管理部门加强建立联合制约机制,不定期召开协调座谈会,交流通报执行情况,赢得整个社会的理解支持,以营造主管机关、事业法人、社会各界监督管理的大环境,使未登记或不进行年检的事业单位无法进行有关社会活动,保证年检工作收到实效,保证事业单位公平、公正参与社会活动,共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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