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乡镇机构改革暨机构编制工作会议
一、全面学习传达会议精神。7月28日以来,全市市、县两级编办相继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传达全省会议精神,原原本本学习周强书记、徐守盛省长的讲话和湘办[2011]38号文件,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介绍赴省参会的感受和会议亮点,并就如何抓好落实开展了热烈讨论。8月初至今,市县两级编办分别向本级编委会和党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了全省会议精神,将湘办[2011]38号文件复印到了所有编委成员和党委、政府领导成员,并通过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进行了大力宣传。市委编委办不仅两次召开主任办公会学习传达精神,还先后向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和市委第20次常委会议作了专题汇报。
二、全面加强机构编制规范管理。8月上旬以来,市、县两级分别召开编委全会和党委常委会议,研究解决机构编制管理及乡镇机构改革中的有关问题,重申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管理机构编制。市委第20次常委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湘办[2011]38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维护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严肃性。市委常委会明确,从现在起,全市各级各部门都要全面停止领导职务高配,全面停止领导干部提前“退线改非”。对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问题,要进行全面清理,并提出压减领导职数的计划,做到:不超的坚决不新超,已减超的坚决不再超,因政策性安置确需暂时超配的,必须将减超计划一并报党委常委会研究。市委要求,有关部门要根据常委会意见抓紧研究出台具体操作办法,在8月底或9月初召开的全市乡镇机构改革暨机构编制工作会议上进行部署。
三、全面启动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市委常委会议要求,要切实巩固前些年乡镇机构改革试点成果,尽快出台关于深化和完善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性意见,在本月底前后全面启动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重点解决好四个问题:一是明晰县、乡政府职责权限,为乡镇政府转变职能创造条件;二是规范乡镇机构设置,机关统一设置4办1所,事业站所分县设置且不突破6个限额,派驻机构按乡镇或区域进行设置;三是科学确定乡镇机构管理体制,稳步推进事业站所分类改革,扶持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四是全面推行编制实名制管理,确保乡镇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只减不增、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到位。各区县(市)均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安乡县召开县委常委会议,要求编制、人事部门分别拿出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和乡镇人员竞聘分流方案,确保年底前完成改革任务。汉寿县对10个有代表性的乡镇进行调查走访,并召开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深入探讨乡镇机构设置调整、完善改革配套措施和解决制约农村发展的体制障碍等问题,为9月上旬研究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做好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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