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档案局主要职责
1、对全县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制定并实施全县档案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县档案工作的地方性规章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进行行政执法监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各乡镇的档案业务工作。
2、集中统一管理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乡镇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开发档案信息,积极为社会提供服务。
3、组织档案人员的专业教育和培训;协调全县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全县档案专业职称的评审工作。
4、组织开展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配合有关部门对档案科研成果进行评审;积极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
5、组织档案宣传活动;指导县档案学会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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