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机构编制工作,加强对机构编制的规范管理,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编办结合工作实际,在全面清查摸清了全县编制底子后,制定并有效落实了三项具体举措,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规范管理,推进实名制。按照转变职能、精简效能的原则,从严从紧核定人员编制,并充分考虑现有政府工作部门职能调整、划转和机构撤并等因素,对行政编制进行微调,确保行政编制的配置与职能职责的行使总体平衡。通过湖南省电子政务内网平台,对机构编制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定编、定岗、定员,认真落实核编进人制度,满编部门严禁进人,超编部门只出不进,空编单位进人确因工作需要的,优先从超编单位或县内在编人员中选调,做到“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不新增人员编制。
二是健全制度,加强部门联动。目前,已出台《桃源县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规定》,明确规定:财政部门一律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人员编制拟定预算、核拨经费,人社部门一律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提供的《用编通知单》核定、调整工资,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各类社会保险手续。退休、辞职、调出等情况,由组织、人社部门将相关文件抄送编制、财政部门,及时下编、核减经费,做到部门整体联动。
三是凡进必考,规范进人审批。在机构编制管理上进一步明确,凡是事业编制人员逆向流动的,包括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到县直单位同性质事业编制,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制限额内一律采取公考招考或有限竞争方式进行流动。所有新进人员一律实行“凡进必考”、“逢岗必竞”的制度,凡未经编委会议审批的单位进人一律不予上编,凡编委会检查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办理入编手续。同时,针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的问题,鼓励注重人员结构的优化配置,加大招考力度,充实干部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