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编发〔2013〕25号
中共桃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
为建立全省互联互通的机构编制网络信息系统,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库建设,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库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范围为全县各级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管理的对象为上述单位在编人员。
二、采集的内容
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分别使用对应的人员信息采集表和报送备案表。人员信息主要包括所在机构名称、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人员分类、编制类别、人员状态、进入形式、进入时间、领导职务级别、职务等。
三、方法步骤
我县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信息采集工作从2013年9月12日开始,2013年9月底前结束,具体步骤是:
(一)数据采集。根据附件(表1—表4)内容进行采集。人员信息采集应经本人核对,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审核把关。数据信息采集后,先由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填报的数据进行初审,经填报人、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负责人依次签字盖章后,将纸质文档(表1—表2)和标准电子文档(表3—表4)一起报县委编委办进行复审,复审后由县委编委办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由县委编委办予以存档。
(三)数据入库。将审核后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数据信息由县委编委办录入或导入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信息采集工作是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库的基本前提,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安排专门人员,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信息采集工作。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库信息采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采集填报相关数据,严格审核把关。各单位要加强对数据的审核,特别是对机构编制数量、结构,人员身份、职务等重要信息,严格把关,确保数据准确完整规范。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如实填报相关数据,不得虚报谎报漏报。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纪律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数据信息审核上报工作的单位,将暂缓办理其机构编制事项,并扣除相应考核分值。
五、其他事项
1、表3、表4不需要打印,只交Excel电子表格,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tyxbwb@163.com)。
2、统计数据截止到
3、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可登录桃源县机构编制网(http://bw.taoyuan.gov.cn)下载。
中共桃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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