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桃源县公安局机构编制有关问题的批复
2006年9月30日
本网讯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现将县公安局有关机构增设、机构更名、编制和岗位结构及领导职数调整配备的问题批复如下:
一、新设的机构
1、桃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从局办公室分离单设,为县公安局股级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职能是:负责110、119、122“三台合一”的建设工作,管理报警指挥系统;负责出警处警的指挥调度工作;负责重大报警案事件的信息收集、登记和上报工作;负责授权的指挥协调工作。
2、成立桃源县公安局信访股,为县公安局股级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接待和受理群众涉及公安工作的来信来访、控告申诉,受理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公安信访事项的办理和督办;指导基层公安信访工作。
3、成立桃源县公安局城市管理大队,为县公安局股级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处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各类治安和暴力抗法违法案件,该大队实行双重管理,业务上接受县公安局领导,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接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
二、更名的机构
1、将原加挂在局科技股的“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股”更名为“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更名后,仍与科技股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合署办公。
2、将“桃源县公安局警务督察队”更名为“桃源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更名后其职责职能、机构级别等仍维持原状不变。
3、将“桃源县公安局治安拘留所”更名为“桃源县拘留所”,更名后其职责职能、机构级别等仍维持原状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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